红杉起诉币安:一场形式意义大于赔偿结果的狙击战?创投圈

砍柴网 / 全天候科技 / 2018-04-27 20:48
红杉诉币安违约一事曝光后,某一线VC投资人认为,红杉之所以打这个官司,“形式的意义大于赔偿的结果”,“一个一线美元基金如果对这种事忍让,那就称不上一线基金”。

香港高等法院的判决书让红杉与币安长达半年的纠纷浮出水面。去年8月,币安创始人、CEO赵长鹏和红杉开始进行币安A轮投资条款的谈判,这项谈判一直持续到12月份。

法庭的文件显示,在双方签署的这份《A轮优先股出售条款》(“Sale of Series A Preferred Stock / BitDJ Limited / Summary of Terms”)中,双方将进行排他性合作,对融资进行进一步谈判,排他性合作的截止日期为2018年3月1日,共计6个月。

《财经》的报道显示,在去年8月的谈判中,红杉为币安定下了5亿元人民币的估值,并按此估值计划投资6000万元人民币,占股10.714% 。去年8月25日,双方达成了投资意向书(Term Sheet),并于9月1日签署合同。同一时间,红杉同意将向币安的日本分公司提供价值约3000万元人民币的过桥贷款。

这期间,比特币价格以惊人的速度站上了历史高点,币安也借着行情坐上了全球最大交易所的宝座。此前接受彭博采访时,赵长鹏说曾表示币安的保守估值大约在30亿美元,该公司第二季度的收入为2亿美元,这与他们和红杉商议的5亿元人民币的估值相去甚远。

数字货币市场一路走高的行情让事情发生了变化。据《财经》的报道,2017年12月14日,币安对红杉提出,现有股东、天使投资人认为红杉在A轮融资中给出的估值偏低。同时,币安接触了另一家投资者IDG资本,后者愿意以4亿美元和10亿美元的估值进行两次投资。

随后的12月17日,红杉又送出了一份新的提案,但在12月18日凌晨被币安回绝,并称他们将很快与IDG签署股权认购协议(SPA)。

这令红杉难以接受。2017年12月19日,红杉向币安发送了一封律师函,抗议币安与红杉以外的第三方进行投资谈判,认为这违反了双方之前签订的排他条款。随后,红杉单方面向香港法庭申请了一项禁令,禁止币安公司跟其他投资者进行谈判,当时香港法庭批准了禁令。

红杉和IDG均拒绝就此事评论。4月26日,币安则发布官方回应称,赵长鹏否认红杉中国的一切指控,香港高等法院现已驳回红杉资本的诉求。在此基础上,责令红杉资本中国支付其法律诉讼费用。

“排他”之辩

红杉与币安双方的争议集中在币安是否违反了双方签订的排他性协议。香港高等法庭在文件中也明确指出,双方签署的《A轮优先股出售条款》在涉及“保密性”“排他性”等问题上确实存在法律约束力。

但按照币安的说法,他们与IDG商讨的是公司的B轮融资,因此并没有违反条款规定。

“轮次都是随意定的,只是大家习惯性地用ABC这样的说法,(排他性协议)正常的意思就是咱俩的融资没完成,你不能跟其他人谈融资。” 某一线VC基金的投资人王鹏认为,“币安后来业务飞涨,觉得自己估值上吃亏了想毁约,所以抠字眼给自己找理由。”

法院的文件显示,币安在与红杉签署具有排他性协议的TS(投资意向书)之后,红杉答应向币安日本分公司提供3000万元人民币的过桥贷款。

在尽职调查后、签署SPA之前,大部分美金通常都会先给被投公司一笔过桥贷款,通常占到投资额的20%-30%。对于没有VIE结构的项目来说,这笔钱可以在做VIE的过程中维持公司运营。这是投资基金表达诚意,锁定投资的方式;对于被投企业来说,要求投资方支付过桥贷款也是提高交易成功率,实现自我保护的手段。

一位知名VC基金的MD江一山对全天候科技表示,过桥贷款协议法律效力上已经跟投资协议接近了,比TS的约束性高了很多,等于投资方已经是真金白银打定金了。“如果创业者要了投资人的定金,最后又不让对方投,这是一件很糟糕的事情,是没有契约精神的表现。”

创投界“排他”乱象

几年前,红杉资本曾因为与拟投公司的“排他协议”被推上风口浪尖。

2014年11月,口袋购物完成3.5亿美元C轮融资时,创始人王珂兴奋之余,公开吐槽红杉资本,直指后者在约定成为口袋购物A轮主投方后,拖延投资,险些葬送了口袋购物。

王珂当时对《中国企业家》表示,“清明节期间红杉加班加点的给我们发邮件,(所以)后来让红杉成为主投资方,但是他们拖了十几个月之后了无音讯,基本是被放鸽子了。”他称,由于被红杉拖着,既没有资金注入,又不能转而寻找其他投资人,因此只好发了律师函给红杉,告知对方如果再不投资即视为放弃。

“红杉以前这样拖死过很多项目,比如ispeak就被拖死了,本来YY语音是ispeak做出来的,就是红杉拖了7个月,最后说我没想清楚就不投了,其它本来要投的公司觉得既然红杉没想清楚那估计是有问题,后来就都不投了。”王珂爆料说。

事实上,不同机构TS的严肃性会有差异,尤其是竞争激烈的时候不排除一些机构给的TS会有水分,所以成熟的创业者会了解一个机构TS的严肃性和过往签了TS不交割的情况,以此来评估TS最后交割的概率。

“一项交易的完成需要投资机构完成对公司的全面了解,成熟的创业者应该都清楚,不到完成交割的那一刻,里面都面临不确定性。”王鹏说,TS条款更多是在保护投资人,但有些时候,这些并不能真正保护到投资人,尤其是面对巨大的利益时,签署排他协议的创业者会怀着“大不了赔偿”的想法而选择违约;同时,也有一些基金为了抢项目明知项目方已与其它投资机构签署排他协议的情况下,鼓励其违约。

王鹏自己参与的一个的案子就曾被其他机构唆使而撕毁了排他性协议。在王鹏及其所在的基金花费了巨大的精力折腾后,他们的协议才最终生效,但妥协的结果是,别的投资人也投了进来了。

“这样的结果已经算是最和谐解决的了”王鹏说,很多的结果都跟红杉币安的情况一样,天崩地裂;但很多小机构会嫌麻烦,忍气吞声,不愿再浪费过多的精力,毕竟已经跟创业公司撕破了脸。

红杉起诉币安:形式意义大于赔偿?

据《财经》报道,今年4月24日,香港高等法庭在一审判决书中宣布将撤销禁令,但尚未做出终审判决,法庭称有必要进行进一步听证,以判断赵长鹏是否存在过错。

那么,如果法院判处赵长鹏存在违约过错,他需要承担怎样的责任?以及,红杉可以获得怎样的赔偿?

在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寿双看来,违约方要承担违约赔偿责任,看给对方造成了多大的损失;但损失的计算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不能以假设投资后可以获得多少回报来计算,毕竟红杉并没有投资,更没有退出。

不过,王鹏认为,红杉之所以要打这个官司,“形式的意义大于赔偿的结果”,“一个一线美元基金如果对这种事忍让,那就称不上一线基金。”

也有观点认为,在币安这种明星项目上,对于红杉来说丢了项目不能丢了气场,打官司至少还可以向LP们证明已经尽力了。

对于币安而言,诉讼在身并不利于接下来引入新的投资者。去年12月27日,红杉单方面向香港法庭申请了一项禁令,禁止币安公司跟其他投资者进行谈判,香港法庭批准了禁令。币安对禁令提出了抗议,认为红杉单方面申请禁令是在滥用诉讼程序;红杉则称,禁令没有通知币安是因为,担心一旦通知对方,币安会紧急与IDG签署投资合同,这将造成红杉无法解决的问题。截至目前,IDG尚未投资币安。

对于赵长鹏而言,此次遭红杉起诉可能还会有信誉损失。“看到他这么对待别人就会担心以后这么对待自己。”有投资人表示。

“市场机制的核心基础是信任,签署TS包括一系列文件的目的是为了建立信任基础,市场如果不能有信任,那会导致所有人的交易成本都上升。”王鹏说。

(应采访对象要求,文中王鹏、江一山均为化名)

文|李墨天

来源|全天候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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