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大佬凌晨三点无眠,一文搭上区块链淘金班机新金融
2016年,比特币开始市值大涨,这个始于2008年并不算新鲜的词汇开始完全吸引了我们的眼球,比特币为何具有如此惊人的价值?2017年,1枚比特币价格曾经触及20000美元的高点,到了2018年2月初则跌去70%降到6000美元左右,之后两周左右时间,却又震荡回到12000美元左右的位置!比特币价格的涨跌吸引了全球投资者关注的目光。但是,今天我们来简单聊一聊,比特币的技术核心——区块链,以及怎样搭上区块链的班车。
区块链是比特币的核心与基础架构,是一个去中心化的账本系统
在比特币的系统中,最重要的并不是“币”的概念,而是一个没有中心存储机构的“账本”的概念。“币”只是在这个账本上使用的记账单位。可以这么说,比特币本质就是一个基于互联网的去中心化账本,而区块链就是这个账本的记账方式。或者,不应该叫记账方式,应该叫记录方式。因为整个网络里产生了众多的记录副本,除非超过一半的记录副本被同时篡改(这可以认为是mission impossible),否则可以认为这些记录都是不可被篡改的。 这就是共识。
应用区块链这种记账/记录方式,我们可以创造很多个不同的账本/记录本,记录不同的事情。比特币只是应用了区块链技术的一个账本。因为比特币的发行人中本聪将大部分比特币发行在外而非留给自己,类似于发行货币而将铸币税用于社会的情况,具备成为货币的部分条件,再加上其它因素的推动,使得比特币在过去几年里呈现出了货币的形态。
中国才是最大的比特币创汇大国
图一:Google Trends
首先,从谷歌指数来看,全球范围内对区块链(blockchain)的搜索并没有明显增加。
图二:百度指数
反观中国百度搜索指数和媒体指数,区块链技术于2017年底-2018年初在中国受到大量关注!
两图比较,公众对区块链的关注在2018年初的突然爆发可以理解为主要是在中国地区发生的区域性爆发。
为什么中国国内和全球对于区域链的关注度竟有如此大的差异?
虽然比特币诞生于一个日本化名之下,但是大多数比特币都是Made In China。 聊到比特币挖矿的话题时,知名投资人蔡文胜曾提到:“比特币80%是中国生产,大部分矿池也在中国”。他分析道:“比特币是中国用过剩电力生产出比特币,卖给韩国人日本人美国人,中国才是比特币创汇大国。如果把矿场全部逼到海外加拿大、冰岛,中国人就需要花费大量外汇去买回比特币。”中国的算力占全球的3/4甚至更多。这也就不难理解为何中国人对比特币的底层技术更有兴趣了。
与比特币相比它的底层“区块链”技术更为重要
区块链是一种技术,也可称之为一种新的技术组合。其中的关键,包括P2P动态组网,基于密码学的共享账本,智能合约技术。这些都不是什么新的技术名词,但是中本聪将它们很巧妙的结合到一起,并在此基础上使用了完善的激励机制(比特币)。有人说也许中本聪更想实现的是区块链技术,而非推行比特币。
风头正劲的“区块链”
2018年春节投资界的热情聚集在“区块链”这三个字上,“3点钟无眠区块链”的突然走红只是这种热情的某种展现。这个号称“1万亿市值社群”的500人群里聚集了一帮风险投资大佬和科技圈人士,比如真格基金创始人徐小平、天使投资人薛蛮子、百合网创始人慕岩、隆领资本创始人蔡文胜、量子链创始人帅初,也有一些怀揣好奇心的演艺界人士——汪峰、高晓松、于正、佟丽娅、秦岚、胡可、海泉、韩庚。从春节开始每天持续到夜半三点,讨论的话题集中于风头正劲的三个字——“区块链”上。
从讨论的内容来看,大部分投资人认为区块链将在未来不会像ICO(代币首次发行)和虚拟货币一样止步于价值交换,而会有更多的落地场景和使用价值,相应的,既有投资价值也有巨大的泡沫。
薛蛮子在群里称:“现在最大的机会是区块链,我去年是传统投资圈里唯一一个拥抱区块链之人,所以人生中选择比勤奋重要,我几乎抓住了每个机会。”
薛蛮子认为中国的监管面临两难的处境。他提到,管理一刀切后,打击了真正优秀的创业者,就好比当年互联网公司如BAT全跑到海外注册最后都在海外上市了。
这只是个马拉松的开头而己,它不是百米短跑!
中国央行在去年9月4日明确了ICO是非法集资,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从事代币发行融资活动。此后诸多ICO(代币首次发行)公司走出国门,去往海外寻找生存土壤。但是ICO不能代表区块链技术,ICO的未来也不能代表区块链的未来。代币的运用是区块链发展的一个重要部分,但仅能起到激励开发团队和推动应用落地的作用。
除了ICO,除了发行代币,区块链还有好多具体的事情可以做。
真格基金徐小平在内部分享中,号召大家All in 区块链。 作为普通创业者,怎么all in 呢?如果您有一个大胆的想法,希望通过区块链技术改变未来,接下来您需要做的就是注册一个公司来承载您的梦想。落子何处,注册什么类型的公司,才能让梦想落地发芽呢?
独家象限法则解析全球区块链
首先,需要明确做区块链项目不等于发行Token(中文译为:代币发行)。 我们依据是否受到央行主导、是否发行Token,将所有涉区块链技术项目划分为4类。
图三:区块链项目分类
第一种,央行主导发行数字货币项目
这种类型基本就是各国央行正在讨论研究的法定数字货币项目。如瑞典央行正在探索基于数字注册的电子克朗的可能性,新西兰联储正在研究其实际货币是否可以用数字替代品取代,澳洲联储主席洛威声称澳大利亚可能考虑发行电子货币“eAUD”,再比如最近刷爆朋友圈的“全球第一个法定数字货币诞生”提到的委内瑞拉石油币。
第二种:央行主导但是不发行货币或Token的金融科技项目。
各国银行看到了区块链技术之后,纷纷开始设想将其运用于现有系统中。如英国央行正在试行区块链系统,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正在研究使用分布式账本技术进行支付清算和结算。
这种项目的特点是记录每一笔交易,或者产生可以交易的记录。
第三种:非央行主导不发行Token的科技项目
非金融领域,区块链技术还有许多可能应用。如用于娱乐目的,已经出现区块链云养猫。 面对食品安全,有人提出要在供应链应用区块链技术完成对每一个环节的记录。健康领域,可以应用区块链技术保存医疗数据。 慈善领域,有人希望利用区块链让慈善更透明。此外,区块链技术还可以在教育、政务以及其它众多领域大展拳脚。
这种项目的特点是让记录不可被篡改。
第四种,非央行主导需要发行Token的区块链项目。
这就是近期最为活跃的各种币的发行。但是因为是非央行主导,一般我们将这种token叫代币,而非货币。
这些项目一般会应用区块链技术提供某种服务,发行的Token可以作为获取服务的凭证。不管具体应用场景是什么,这些项目的一部分工作就是发行一种Token,并且这个Token还可以作为一种数字资产(或者数字货物)在各个交易市场被交易。
对于第一第二种央行主导的项目,各国央行自会决定如何推进。 我们重点研究的是第三种和第四种。
第三种,非央行主导不发行token的科技项目,本质上就是科技创新项目。 这种类型的项目基本上到哪里都是非常受欢迎的。就算在中国,也可以光明正大地向工商局申请在营业执照上加上区块链开发相关的经营范围。 而第四种,因为所发行的各种token如果作为一种代币在具体运营中可能对法定货币形成挑战,加上token在当前环境下实际存在的投资属性等原因,各国的态度不一。这类型的区块链项目,在某些国家被拒之唯恐不及,某些国家是有条件接纳,某些国家是打开大门热烈欢迎。 这个时候,选择项目注册国家,不可不谨慎。
综合而言,第三种和第四种类型项目在选择项目注册国家时都需要考虑的因素包括:
国家的声誉地位。 比如注册在一个经济发达、法律和金融体系比较完善的国家,肯定比注册在一个不知名、经济欠发达、法律和金融体系不太健全的国家,更让人觉得信任;
团队成员的国际构成。 这其实是非常重要也可以利用的一点。 考虑到某些国家在进行公司设立和银行开户时,对本国国民和非国民的区别待遇,可能到某个项目成员所属国家进行注册是一个更易于操作的选择;
外国公司开户难易程度。 对于100%外国公司,不同国家的银行体系在开立银行账户时设立的门槛是不一样的。 我们查看过数十个国家的上百个银行的开户要求,有些会要求公司负责人到银行现场才能开户,有些则提供了远程视频开户的选项, 有些要求开户时要存入一定金额的存款,有些则没有存款要求。最近一段时间,如果公司注册在众人熟知的避税天堂, 开立银行开户的难度是越来越大。银行有可能会要求提供众多的资料,而不保证收取信息之后能够开户成功。 所以,如果您的业务需要一个银行账户来支持运作,在选定设立国家之前,可能还需要打听一下银行开户的需求;
人才聚集程度:当地是否具备足够具备相关技术的人才。这不仅决定了您能否在当地招募雇员,还决定了是否会出现产业链聚集。 而产业聚集往往意味着更好的发展环境。经常看到新闻说某国家某官员表态支持区块链技术,支持数字代币发展等。单一的来自政府部门的支持,和某些国家已经形成完善的由政府+法律+媒体+商业以及其它力量共同构建的生态环境相比,无疑后者像是值得扎根的土壤。
税收环境:税负水平,能决定一个企业的生存还是死亡。 良好的税收环境能吸引公司聚集。 您在选择注册国家之前,需要了解目标国家对于当地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的税收政策;
创新鼓励机制:不同国家地区有自己的产业引导政策。 如果当地能在办公场所、启动资金、税收政策等方面提供支持,无疑是锦上添花的事。
如果您准备启动一个非央行主导需要发行Token的区块链项目,您可能还需要关注:
目标国家是否有类似监管沙盒之类的环境存在? 如果有监管沙盒(沙盒源于英文sandbox是在受限的安全环境中运行应用程序的一种做法,这种做法是要限制授予应用程序的代码访问权限。),进入沙盒的条件是什么? 如果测试通过或者不通过,项目的命运会怎样? 比如新加坡的监管沙盒规定:如果新加坡金融监管局和沙盒实体都对沙盒已经达到其逾期的测试结果感到满意,同时沙盒实体能完全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沙盒实体可以在更广泛规模的实验下着手部署金融服务。否则,沙盒实体可能需要进行扩展或者停止沙盒。 在退出沙盒或停止沙盒之前,沙盒实体必须完全履行或解决实验中对其客户提供的金融服务的任何义务;
目标国家的证券期货等相关法律规定。 比如目标国家是否将Token视为证券?对Token如何监管?需要注意的是,这一部分其实是在迅速变化的。 比如新加坡过去一直认为Token不是证券。直到2017年8月,MAS才声明部分ICO隶属于证券定义的范畴。 后面的法律合规服务才出现了“Token非证券性质证明法律意见书”之类的内容;
信息保密。 这些对于那些希望隐身的项目负责人而言尤为重要。 比如一个注册在开曼的公司发行了EOS币,大家认识的是站到台前的人,但是这个公司的真实完整的信息大家其实是一无所知的。开曼、BVI、塞舌尔之类的群岛具有完善的机制保护公司信息;
是否存在合适的法律主体类型。 比如现在很多公司选择设立基金会作为代币Token发行主体。但是不同国家的法律体系下对基金会的定义不一,并非所有的都适合做Token发行。比如某些国家如巴拿马的法律要求基金会必须指定特定受益人,这对于Token发行而言是不合适的。我们需要一个可以为了某种目的而存在的基金会。 例如你可能希望描述你的基金会是为了促进食品安全而存在的,你将要募集的数字代币资产是为了支持开发团队应用区块链技术开发食品安全货源追溯系统。比如很多公司选择到瑞士(如以太坊基金)或新加坡(如莱特币基金)注册。仔细查看才会发现,所谓的新加坡非盈利基金实际上是公共担保有限公司。
区分发行主体和运营主体。 一般的架构设计是用一个基金会作为token发行主体,另外设立一个或多个普通公司作为运营主体。 两者之间通过一系列协议产生关联。
【来源:翟延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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