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后进生,如何避免被经侦“请喝茶”?新金融
1、准牌照有含金量,莫妄自菲薄
坚持,坚持,再坚持。已经拿到整改函的网贷平台,还是要积极合规整改,等待验收,不要妄自菲薄。
P2P作为普惠金融的重要补充,是一张极有价值的准牌照。民间借贷视野下,能够合法撮合借贷关系的现行唯一合法途径。很多金融机构和大型集团,在布局股权、放贷机构之后,也亟需P2P网络借贷平台的补充。因此,作为后进生,虽然咱们慢一点,但坚守这个领域拿到备案登记,是有必要的,建议坚守。
2、并购是生路
并购重组是网贷后进生的活路。囿于历史原因,很多网贷机构早期操作都有不合规的地方。这些不合规之处,大多经过平台积极合规合法经营被改善了。但也有以前的窟窿很难弥补的,越合规套利空间越小,越不赚钱的情况出现。
如果经营能力有限,确实可以考虑出售平台。让更有资金实力和管理能力的人来接手,于人于己都是智慧的。
选择一个不错的买家,以合适的价格出售。当然,我们必须了解,全面披露信息,不要把重大风险点故意隐瞒,否则,轻则构成欺诈,重则构成合同诈骗,还请大家注意。
3、自律组织也要一起想办法
协会作为网贷平台的娘家,有必要一起来帮忙。
网贷平台为了颜面和在投资人心目中的美好形象,常常不敢说想“嫁人”。这时候,自律组织掌握的情况比较全面,可以做买家卖家的善意撮合。这也是为了会员单位的最终利益服务,大家都好接受些。
当然,我们也反对“拉郎配”,不顾真实情况和企业意愿,强行安排组织意志,似乎有些生硬。还是本着服务会员单位,缓解金融风险的出发点,运用智慧和技巧,积极推动网贷企业间的合作与合并工作才是可取之道。
4、稳定大局与营商环境
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是地方金融监管机关的红线。
在监管新金融业态时,监管机构很担心金融消费者的不理性“维权”,为此,对于新型金融业态大家的态度都很谨慎。这也就压缩了新业态的政策空间和执法空间。对此,被监管机构应当理解。
同时,营商环境的维护也是地方监管部门的工作之一。如果能将管理职能和服务职能有机结合在一起,对于网贷平台而言是最好的。
5、刚性兑付与刑事判决
关于刚性兑付问题,我们不得不承认它的威力很大。网贷平台在决定存续与否问题上,很恐惧一旦兑付不能,老百姓会去经侦报案,那么,平台实际控制人和董监高都可能涉及犯罪。
其实,真实情况是如果网贷平台一直合规经营,就是信息中介平台,那么,根本无需担心刑法192条集资诈骗罪的问题。
但是,如果有自融问题,有假标问题,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也就步步逼近了……
所以,兑付不能只是“药引子”,发挥作用的还是平台的行为本身法律如何评价。目前网贷刑事案件,定案的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为多,也有集资诈骗罪、擅自发行股票证券罪等等。
结语
网贷备案大潮已来,优等生精心准备,迎接成功喜悦;后进生纷纷出招,以避免硬着陆。
对备案失败的平台而言,确实刑事隐患暗藏。
【来源:零壹财经 作者:肖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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