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达股份3000万卖掉旗下P2P平台精融汇金融
又一家上市公司要逃离P2P。
成立2年的P2P平台精融汇将迎来新的命运。2015年1月,上市公司精达股份作为控股股东发起设立P2P平台精融汇。两年后,作为精达股份互联网金融“长子”的精融汇却被抛弃。
废长立幼
资料显示,精达股份早已经在2015年便宣布进军互联网金融。2015年1月,精达股份作为控股股东发起设立P2P平台精融汇。精达股份董事长李晓曾表示,精达股份将以此为契机,实现进一步的产业升级与转型,参与到“互联网+”的时代大潮中,并将“精融汇”视为精达股份的二次创业。
而在2017年9月23日,精达股份发布公告,拟将公司所持有的深圳市前海精锐合汇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下称“精锐合汇”)的52%股份,转让给吉林省金都集团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3000万元。
而这一举动得到了上交所的关注。9月25日,上交所就精达股份公司股权转让事项提出了问询。问询函要求上市公司详细说明本次股权转让的具体原因,以及该公司在2015年设立后两年多即予以转让的主要考虑。
据IF观察早前报道,3月21日,精达股份发布公告称,将进军互联网小贷。根据精达股份此前所发公告,公司拟与全资子公司精达投资以及公司控股股东特华投资共同发起设立互联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3月22日,上交所要求精达股份详细说明拟设立公司的业务模式和盈利模式,并充分提示相关不确定性和风险。另外,上交所强调,精达股份资金来源和现金流情况,说明合计出资1.6亿元拟设立是否会影响公司的正常业务运营,并在2个交易日内回复并对外披露问询。
9月27日,精达股份公告回复上交所称,“此次转让精锐合汇是因为互联网网络借贷行业监管政策发生变化。”银监会2016年8月颁布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对网络借贷金额有一定约束,公司在互联网金融业务方面的发展存在限制,由此精达股份对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发展方向作出适时调整。
而截至目前,精达股份拟开设的网络小贷公司“广州民间金融街小额贷款公司”仅通过准入评审,进入复审阶段。精达股份称,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的筹建、设立等事项尚需当地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或核准,由于可能存在政策的变化等客观因素,因此存在政策风险或审批的不确定性。
精融汇信批落后
有分析认为,精达股份筹备的网络小贷最终面临的结局是铩羽而归。而实际上,精达股份的网贷业务也不尽如人意。
精达股份披露的数据显示,精融汇2016年营业收入为778.50万元,净利润为-296.33万元;今年上半年营业收入251.86万元,净利润为-653.79万元。
精融汇官网显示,该平台最新一次发布标的时间为6月3日,但精融汇方面未进行任何公告说明。精融汇客服向互联网金融新闻中心表示,目前PC端在调整,因而无法投资,目前仅可在移动端操作。
资料显示,精融汇运营主体为深圳市前海精锐合汇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由精达股份于2015年年初出资2000万元设立。
据精融汇披露数据显示,截至今年3月,平台累计成交量为20亿元,其余信息也未披露。而对于精达股份的退出,该客服则表示,“这是集团方面作出的调整。”
根据银监会2017年8月25日发布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信息披露指引》,要求网贷平台应披露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上一个月的撮合交易等网贷机构基本信息、运营信息、项目信息、重大风险信息、消费者咨询投诉渠道信息等相关信息的行为,但精融汇对前述信息均未披露。
此前,据IF观察报道,精融汇曾宣称,平台所有投资本息均由保险公司100%本息全额担保。当借款人发生逾期时, 由保险公司对投资人进行全额赔付与代偿,确保投资人的本息不受损失,以达到100%保本保息。目前,精融汇已撤除该宣传内容。
实际上,100%保本保息并不符合监管规定。根据2016年8月24日银监会发布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第3项明确规定,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直接或变相向出借人提供担保或者承诺保本保息。而新《广告法》也规定,禁止商品或者广告对未来效果、收益或者与其相关的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等。
【来源:网贷天眼】
1.砍柴网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2.砍柴网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砍柴网",不尊重原创的行为砍柴网或将追究责任;3.作者投稿可能会经砍柴网编辑修改或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