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P2P,如何防止庞氏骗局?金融
1919年,一个叫查尔斯·庞兹的投机商(查尔斯.庞兹曾是意大利裔投机商,1903年移民到美国)开始策划一个阴谋,骗子向一个事实上子虚乌有的企业投资,许诺投资者将在三个月内得到40%的利润回报,然后,庞兹把新投资者的钱作为快速盈利付给最初投资的人,以诱使更多的人上当。由于前期投资的人回报丰厚,他成功地在七个月内吸引了三万名投资者,这场阴谋持续了一年之久,才让被利益冲昏头脑的人们清醒过来,后人称之为“庞氏骗局”。
自庞兹以后,不到100年的时间里,各种各样的“庞氏骗局”在世界各地层出不穷。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进程,改头换面地“庞氏骗局”也大量进入中国。1980年的“老鼠会”、2007年的蚁力神事件、还有在最近比较疯狂的MMM金融互助。
回顾血一样的教训,不难看出庞氏骗局主要有以下两个特点:
1、资金池。吸纳的资金并没有很清晰的去向。
2、借新还旧,用新投资人的钱支付老投资人的本息,直到新钱不能覆盖旧钱时,骗局落幕。
庞氏骗局利用人们贪婪的本性,影响着一批又一批的投资人。其实在P2P领域里,也不乏庞氏骗局的影子。
完美的P2P平台应该是这样的:每一笔投资的钱都能对应一个借款人,平台只担任信息中介,纯粹中介的平台相对来说很难形成资金池。但是因为过去几年里,P2P在中国的发展比较特殊,也就有了出现庞氏骗局的条件。
中国的P2P庞氏骗局主要有两种情况:
一:平台从开始就是庞氏骗局。
因为进入P2P领域的门槛相对较低,很多骗子乘虚而入,随意买上一个网站模板,聘请几个客服就开始以高达30%-40%的利息吸引投资人投资。为吸引更多投资人投资,刚开始平台会兑付部分投资人本息,但是资金达到一定量时就直接跑路。这种模式和传统的庞氏骗局基本一致。
二:无法覆盖坏账,平台靠大量发布假标构建资金池。
有的平台在发展前期,过于追求速度,导致借款人出现大量逾期和坏账。
投资人的投资期限到了,本应用借款人的钱还给投资人的,现在借款人逾期了,平台只能用自己的钱垫付。对于资金充足率足够的平台,平台可直接从准备金里扣钱给投资人。但是对于准备金不够的平台,这个时候很多平台就会采取发假标的形式,借新还旧。
另一种情况,平台用P2P融来的钱去支撑其关联公司的运作——自融。自融的情况下,如果关联公司发展良好,投资人的钱就能顺利偿还,如果关联公司到底还不了款,平台也会采取发假标的形式,以新还旧。 促发庞氏骗局的形成。
发假标和资金池的概念有点类似所谓的资金池。 而资金池是庞氏骗局的基本前提。
而防止资金池最好的办法是避免投资信息不透明的平台。有一些大平台依仗其强大的背景,不断吸纳资金,但从不公布资金资金的去向。对于建资金池的平台,平台的业务就像黑匣子,投资人完全不知道资金用到哪里,就更容易导致庞氏骗局的发生。
根据阶段特点,P2P庞氏骗局分为庞氏中期和庞氏晚期。
P2P庞氏中期,平台出现大量坏账,必须得发布大量假标来盖过之前的坏账,但是此时平台的活跃度还行,新钱还能还旧钱,入>出。
庞氏中期是非常关键的时期,如果平台在后期的风控足够好,平台利润上来了,用利润能覆盖之前的坏账,平台最终就能走出困境。但是如果中期情况并没有发生好转,平台一直只能用发假标来完成坏账的覆盖。
那就进入P2P庞氏晚期,入<出,一旦出现平台活跃度不够,新钱不足以填补之前的漏洞,或者因为某个不确定因素大量投资人兑现,那就极可能出现金融踩踏事件,出现限制提现的情况,庞氏骗局坍塌。
新规第三条 [基本原则]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按照依法、诚信、自愿、公平的原则为借款人和出借人提供信息服务,维护出借人与借款人合法权益,不得提供增信服务,不得设立资金池,不得非法集资,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该准则强调了不得设立资金池和非法集资的重要性,实则也是阻断了庞氏骗局的发生条件。
对于投资人,我们一直强调要谨防有资金池和信息不透明的平台也是这个原因。我是多赚理财师,截止目前,我已为数十位P2P投资人成功避雷,回答了数千人的投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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