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吴晓波的“看门狗”,遇上南都的“卧底记者”观点

媒变 / 窦丰昌 / 2015-06-08 08:51
昨天有两篇文章在微信上传得火热,一篇是自媒体的吴晓波老师写的《最后一个“看门狗”也走了》,另外一篇是专业媒体《南方都市报》的《南都记者卧底替考组织 此刻正在南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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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有两篇文章在微信上传得火热,一篇是自媒体的吴晓波老师写的《最后一个“看门狗”也走了》,另外一篇是专业媒体《南方都市报》的《南都记者卧底替考组织 此刻正在南昌参加高考》。两篇文章传播迅速,一两个小时内阅读量就上了10万。

不过,基于可以想见的原因,吴老师那篇12点以后已经看不到了,南都那篇现在仍然“活着”。

在“看门狗”一文中,吴老师说,“如果说十个月前的沈颢事件直接导致了彪悍的‘二十一系’的实质性倒塌,那么,此次秦朔的离去,在某种程度上便意味着一个传媒黄金时代的终结,那些充满了理想主义气质的、嗷嗷叫的‘看门狗’再也没有了。”

吴老师身为财经作家,对财经界的“内情”大概掌握的比较多。他认为,“看门狗”没了以后,就在最近的半年里,资本肆意横行,监管严重空缺,那么多的可疑事件层出不穷,那么多的操纵行为令人发指,若放之于两年前,早已被调查个底朝天,然而今天,你看啊,这一派喜乐祥和,真宛若无度原始的丛林盛宴。

这话说的是否完全符合实际,我不知道,但大体上说得是不差的。我今年4月份也撰文分析过“汉能薄膜”与“第一财经”的争拗,希望这样的发生在被报道对象与媒体之间的争议能够在“新闻侵权”的民事层面上解决,而不要动辄上升到“诽谤”、“寻衅滋事”或者“新闻敲诈”等刑事层面。

当然,吴老师的观点也受到了一些网友的质疑,比如说中国媒体都是以“喉舌”自居和定位的,从来都没有做过西方意义上的“看门狗”,何来“最后一个看门狗”的说法。

就在“看门狗”一文疯狂传播的时候,今天上午10点52分,南方都市报在自己的微信订阅号上发出了一篇猛文,标题叫做《南都记者卧底替考组织 此刻正在南昌参加高考》。

文章说,南都记者日前卧底了一个高考替考组织,湖北个别高校多名大学生加入,试图通过充当“枪手”牟利。今天(7日)上午,包括南都记者在内的多名“枪手”正在江西南昌一些高考点参加考试。

南都记者调查发现,他们均持有由“上线”提供的具有本人照片的“身份证”、“准考证”,部分证件户籍地显示为山东。与此同时,南都记者证实这些证件信息已存于江西教育考试院系统,照片为“枪手”本人。目前,南都记者已向当地警方报案。

今天是6月7日,一年一度高考的第一天,据说今年全国有942万考生参加高考,鲤鱼跃龙门的关键一考,社会关注度相当之高。在这个当口,发出这样的“科场舞弊”新闻,而且不是一条一般性的消息,而是一个历史半年之久的“卧底调查”,情节丰富,有鼻子有眼,可读性强,阅读量瞬间过十万也属正常。

这么猛想一条新闻,我原以为很快就看不到了,不曾想就在今天下午13点多的时候,人民网刊发了记者 贺迎春采写的 一条新闻稿件,稿件说, “高考替考一事,我们正在调查,一个小时之后会开新闻发布会。” 江西省教育厅教育工委宣传部、厅社政处调研员、委厅新闻办主任曹云生今天下午13:00左右在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表示,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考试院主要领导目前都在指挥大厅坐镇指挥,接到举报后,教育厅立即部署南昌市教育考试院,联合南昌市警方开展调查核实,有关考生已经被警方控制。

面对突发危机事件,江西省有关方面采取的措施还是很恰当的,既然事情已经发生,那就要正确面对。同时,人民日报的新媒体反应也很迅速。

到了这个时候,我可以说,南都这篇稿再被“和谐”的可能性就很小了。也可以说,吴晓波老师刚刚说的最后一个“看门狗”的断语有了一个事实上的反驳者,秦朔走了,还有南都的卧底记者在行动,记者还在监督着高考的正常运转,中国新闻事业的未来似乎并没有那么悲观。

最后,就这条卧底这条稿子的采写和刊发,本号有下面几点感想与各位分享。

第一,传统媒体的新闻生产重心转向了新媒体平台。

“卧底”这条稿首先发布在南都的微信订阅号上,今天上午10点52分发出的。一般来讲,南都的这个号每天发布三次,分别是早上、中午和晚上。10点52分,不是一个正常的发布时间。选择这个时候发稿,从采编技术上来说,就是赶高考正在进行这个节点,要不“此刻正在南昌参加高考”这句话就打不上标题。

微信发了以后,南都新浪官方微博以及APP也都随之发了这条稿。值得注意的是,南都旗下的“并读新闻”并没有发这条稿。

正常来讲,像这样的独家深度稿件,应该是先要在报纸上刊发,然后再在新媒体端口上刊发,以确保报纸的独特竞争力。但是我们看到,南都这次并没有这么做,而是先在新媒体上刊发了此稿(明天的报纸能否见报还不知道呢),这一做法和以往形成了差别。

事实上,这么做的并不是南都一家,财新最近一两年的多篇猛料也是先在自己的网上刊发的,比如周永康案件的系列调查、郭文贵发家史调查等等都是先发在网上,之后才在纸版杂志上刊发。

由此可见,传统媒体的新闻生产重心已经转向新媒体平台,独家猛料先在新媒体平台上刊发。这样至少有两个好处。一是更加快速地产生影响力;二是把自己的新媒体平台做大。

第二,优质新闻依然是稀缺品,传统媒体必须在这方面有所作为。

现在早已经是一个信息过剩的时代,每天朋友圈流传的文章多得不可胜数,只要有时间或者有兴趣,就有东西给你看。但是,这些信息有多少是真正优质的呢?

“卧底调查高考枪手”就是看一篇优质新闻,这样的新闻现在非常稀缺。要不然,也不会短时间收获这么大的阅读量。

在渠道垄断被打破的今天,传统媒体的优势也就只剩了的优质内容的提供了,如果不能持续提供优质内容,传统媒体就真的是缺乏核心竞争力了。

话是这么说,但是要做到这一点,那是非常地困难。至于原因,我就暂时不告诉你了。要不然,就这么一篇“卧底调查”也不至于让大家感到如此惊艳。

第三,稿子不错,但留有两点“疑似瑕疵”,需要引起同行注意。

毫无疑问,稿子是好稿子,记者很用心也很勇敢,不过,看网友的评论,依然留下了两个“疑似瑕疵”。

其一,记者卧底调查,一直卧到了高考课室里,发稿的时候记者还在参加高考。这是不是太入戏了?是不是在助长犯罪?以至于有人问记者是不是本身也参与了犯罪?就在本文截稿前,我已经看到了一篇《南都记者该不该紧考场》的质疑文章。

这个问题,我们以前经常看央视记者卧底调查“黄赌毒”的时候,在即将参与到“黄赌毒”行为中去的时候,记者会找借口先行离去。现行离去,那就是没有陷入到犯罪过程之中。这一次,南都记者同行不仅在准备过程中参与了,而且还上了考场,这在新闻伦理上有没有问题呢?

根据稿件的描述,我觉得问题似乎不大。一是记者已经报了案,此事已经告知了警方,不是私下里的行动。二是进了考场不一定答卷更不一定交卷,不一定完成这个涉嫌的“犯罪行为”。

但是这里面罪与非罪的界限确实没有那么清晰,建议以后再做此类暗访的记者要小心从事,最好事前咨询一下律师的意见,不要好心办了坏事,引发伦理争议。

其二,稿件里面公布了山东籍考生“李士雨”的有关身份信息和照片,这样会不会侵犯者名考生的隐私权?

依据我的理解,如果这名考生确实找了枪手替自己参加高考,他其实已经触犯了考场纪律甚至是涉嫌犯罪,他的这些信息就不再受法律保护,而且他生于1997年4月份,已经年满了18周岁,不再是未成年人。

当然,这只是记者的一个调查,距离公安认定替考的事实还早。严格地讲,在这个阶段,公布这个照片确实有些不妥,打点马赛克更好一些。不过,又是不过,这张照片是要用来证明和替考者的照片不同,打了马赛克可能影响到读者的比较。

第四,一个小问题,新浪和网易能否转载南都的报道?

南都今天发稿后,我看新浪网和网易是转载了的,腾讯、凤凰等倒是没有转载。按说这样的猛料出来,大家都会转载,为什么有的转有的没有转呢?

这让我想起了不久前中央网信办出台的那个可供转载的“白名单”,南都没有入选“白名单”,也就是说不能转载它的新闻。那是不是腾讯、凤凰遵守了这个规定,而新浪和网易忘了这个规定?

我不知道原因。只是希望新浪和网易不要因此而再次被“约谈”。

订阅号“媒变”由“香港观察”乔迁而来。身处报纸诞生以来500年从未有过的大变局之中,既让我们感觉不爽,又是我们难得的幸运。本号关注时下新闻生产特别是全媒体新闻生产中的点点滴滴,知微见著,小中见大,洞悉正在发生的各种“媒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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